按照省文化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18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文财[2018]27号)要求,我市认真组织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项目申报,拟申报山东梆子等1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,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,刘桂松等4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,共计申请省级补助经费金额257.05万元。现予以公示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或个人持有异议,以书面形式向提出。异议书须写明名称、事实理由、异议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事项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匿名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市文广新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、查证。
异议受理单位: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遗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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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2018年5月30日